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民政领域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吉安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1.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方面:①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包括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护理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审批程序不规范、不及时,对象认定不精准,错发、漏发、重发等;未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补贴发放审批不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违规套取补助资金。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套取、挪用、侵占特困供养资金;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勾结,介绍或安排特困人员在医院就医,套取医保资金,从中收取好处费等。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资金。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养老服务工作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养老服务工程项目承发包、设施设备采购、购买服务等事项。
2.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①养老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住社会老年人、发展庭院经济收入、走访慰问资金和捐赠款物未按规定入账,管理使用不规范。②养老机构照料护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③养老机构存在消防、食品、房屋建筑等安全隐患,未通过消防审验或备案,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未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房屋建筑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等情况。④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收住老年人等行为。⑤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机构)未按标准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截留克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待遇。⑥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搞利益输送。
3.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①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欺老虐老,故意伤害等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②养老机构以预付费、会员费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③养老机构和工作人员通过代管代购等方式,非法侵占老年人私人财产。
(二)社会救助领域:
1.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①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工作人员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不符合条件的行为,或以申请人特殊身份、特殊职业为理由拒绝受理。②调查方式单一,过度依赖核对报告搞“一刀切”的行为。③流浪乞讨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等问题。
2.困难群众“错保错救”问题:①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救助的问题。②服刑人员违规纳入低保;③死亡人员违规纳入低保。
3.救助资金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①违规骗取套取、违规列支经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救助资金。②虚构流浪乞讨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受助信息、骗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问题。
4.基层经办服务不规范等行风问题:①申请受理不及时、预警处置不及时、超时未办结、不履行书面告知义务。②申请救助过程中敷衍塞责、拖延刁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③低保救助长期公布不到位、违规透露对象隐私、政策宣传不到位。④未及时通过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受助人员信息或登记信息不完整有错误等问题。
5.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等问题:①社会救助服务热线、12345+救助管理热线接听不及时、处理或转介不及时、解答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三)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方面:
1.殡葬服务收费方面:①殡仪馆违规收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等。②超范围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问题。③殡葬领域虚假宣传、诱导丧属购买丧葬用品或服务等。
2.殡葬用品和服务经营方面:①殡葬用品和服务经营主体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②殡葬用品和服务经营主体提供迷信殡葬服务、销售迷信殡葬用品。③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遗体处置管理制度、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外包太平间等问题。
3.殡葬工作人员作风方面:①殡葬管理人员、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等。②在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安葬等过程中借机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
4.殡葬采购方面:殡葬服务机构在殡葬设备采购、殡葬用品采购及销售、殡葬服务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二、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举报电话:市民政局机关纪委0796-8223663
受理邮箱:jasmzjjgjw@163.com
来信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C座15楼市民政局1529机关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343000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线索举报主要受理于全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民政领域行风建设。
2.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3.问题线索中应明确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为便于问题线索的核实和查处,举报人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吉安市民政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隐私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吉安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