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制定吉安市文明殡葬用品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5-12-28 09:31:34  来源:吉安市民政局

关于制定吉安市文明殡葬用品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及采纳

序号

征求意见单位

单位所提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及理由

备注

1

市发展改革委

1、建议将标题改为“关于制定吉安市文明殡葬用品清单的通知”。

2.建议明确进销差率公式为“进销差率不超过20%【进销差率=(销价-进价)/进价*100%】”。

3.建议文明殡葬用品收费公示内容应当包含价格、产地、等级和材质等。

部分不予采纳。进销差率还应算上销售税收,进销差率=(销价-进价-销售税收)/进价*100%】较为合理。


2

市市场监管局

1.建议发文单位不列入市监局。

2.建议将适用范围修改为“全市范围内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

3.建议将“殡葬服务机构将具体收费标准书面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市回归园报送市殡葬事务所)后组织实施”删除“后组织实施”。

部分不予采纳。第一点不采纳,第二、三点采纳。理由: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为4家联合发文,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殡葬用品销售行为的监管方,应当联合发文。


  注: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殡葬事务所以及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共计42家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反馈收集意见建议6条,已采纳4条,未采纳2条;4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