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及采纳表
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 | 单位所提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及理由 | 备注 |
1 | 市发展改革委 | 1、建议将标题改为“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建议明确五项基本服务中遗体接运仅限区域内,区域外遗体接运不予以拨付。 | 予以采纳。 | |
2 | 市市场监管局 | 1.建议修改表述为“遗体存放(含格位冷冻、馆内冰棺冷藏,外租冰棺冷藏)累计24小时为1天,不足12小时减半收取”。 | 不予采纳。理由:根据《关于明确吉安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基准收费标准通知》和《关于调整吉安市回归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中均表述为“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 |
3 | 市财政局 | 1.建议修改据实消费原则核免时应加上“经同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 2.建议将第一大点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中其他四处“财政部门”删除。 | 予以采纳。 | |
4 | 市殡葬事务所 | 建议将“馆内遗体冷藏(含格位冷冻、馆内冰棺冷藏、外租冰棺冷藏)”中删除外租冰棺冷藏。 | 不予采纳。理由:《关于明确吉安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基准收费标准通知》和《关于调整吉安市回归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均没有提到外租冰棺冷藏是例外情形。 |
注: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殡葬事务所以及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共计56家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反馈收集意见建议6条,已采纳4条,未采纳2条;52家单位反馈无意见。